在2019年3月8日(年初三)晚上8时至凌晨5时,许多人在享受春节休假的娱乐或在梦香之中,但新兴县驻村律师梁伙坚仍然在工作……最后,成功调解了两起重大纠纷,为当地政府、村委会及时排忧解难。
事情回放:业主单位新兴县某公司承租了村中的土地用于旅游开发,为春节营造节日气氛,业主单位与深圳某公司(下称深圳公司)合作举办“2019年迎春系列活动”。后深圳公司与厦门某公司(下称厦门公司)签订了《演出合作协议》,该两家公司与各美食商家共7人(十二档)签订了《美食嘉年华合作协议》,约定由厦门公司负责引进演出及美食项目。
因实际客流量与预计客流量相关甚远,造成商家的食品堆积,严重亏本,参观收入无法支付演出的工人工资(约有20多人)及费用,造成拖欠工人工资,为此,发生纠纷,因各方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拖欠工人工资问题互相扯皮,为此,各商家及演出人员于2月6日晚上将业主单位及合作单位的相关人员围困,于次日早上8时许,相关人员到县政府进行信访。县政府接到该起维稳信访后,认为牵涉人数众多、多个单位,如不及时化解,将引起极大的矛盾激化,于是要求镇政府迅速进行调解。从当日上午8:30由镇政府综治维稳中心、司法所、村委会相关人员参与调处,至晚上8时许,经过做大量的调解、劝说工作未果。于是要求驻村梁伙坚律师参与调解。
梁律师到场了解事件的起因、经过、现状,对照相关的合同资料后,对事件有了初步了解。并作为主持人分别向当事人进行询问,厘清案件客观事实,归纳争议点;演出人员的工资、费用如何计算?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何计算?拖欠演出人员工资及造成经济损失是谁人的责任?如何分担?然后,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告知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并进行记录。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以情、理、法进行释疑,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并就案件的处理与镇政府沟通后提出初步意见。
由于牵涉人员较多,意见不统一,造成的经济大小以及各方的责任问题纠缠不清,互相扯皮,而时间已到了2月8日凌晨1时,经过做大量调解工作,各方同意对演出工人工资由深圳公司、厦门公司按利润分成比例承担,问题是厦门公司已经没钱了,几方纠结在由谁代为垫付工人资的问题。经过分头做工作,最后决定由业主单位以借支的形式厦门公司提供演出的灯光、音响、货车等作抵押。解决一个问题后,轮到美食项目的纠纷需要处理,该项目的损失及分担问题仍然未有结果,这里已到凌晨3时,但梁律师及镇政府领导、相关人员仍未放弃,于是听取当事人提出的调解方案进行分析,调整调解方案,发现有差距的分别做调解工作。最终在凌晨4时左右梁律师及镇政府的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各方均达成一致意见,由业主方、深圳某农业控股公司、各商家各自承担部分损失,于是梁律师现场代拟调解协议书,由各方当事人及在场人签名确认,各方当事人、镇政府领导非常满意。凌晨5时,事情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