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司法局"网站 是否继续?

当前位置:首页 > 云浮市司法局 > 专题专栏 > 法律服务
【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援助惠民 打造一体化法律服务窗口
发布时间:2021-04-22 10:03:35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字体:

  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云浮市法律援助处紧密结合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司法为民•十件实事”,积极打造集咨询、普法、援助一体化的法律服务窗口,聚焦解决群众关心热议的婚姻家庭、劳动争议、财产继承、征地补偿、借贷纠纷等法律问题,结合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答疑解惑,倡导广大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近日,两名在云浮某私企工作的劳动者前来市法律援助窗口咨询。称在2019年入职某公司,当时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其中有一条约定:员工自愿放弃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公司将社会保险费用以补贴的形式按月直接发放给员工。劳动者觉得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特来咨询该公司做法是否合法,能否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图片


  市法援处窗口工作人员充分了解情况后,告知他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双方约定排除。某公司的这一行为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相悖,因此某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该条款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条款无效,同时指引劳动者可以前往某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咨询维护其合法权益。

  听了市法援处工作人员的详细解释后,两位劳动者纷纷表示明白并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市法援处工作人员的耐心解惑普法表示感谢,并在《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上填写了非常满意。


图片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市法援处共接待群众各类法律咨询170余人次,开展各类咨询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600余份。通过服务群众窗口,有效提升了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下一步,云浮市法律援助处将秉承“民生无小事 法援惠民生”的理念,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满意度,促进党史学习教育与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分享到:
相关文章
  • 2023-03-15云浮市法律援助处2022年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 2023-03-10【基层动态】定分止争 以调促和 云城街来了个“包参谋”!
  • 2022-12-30【喜报】我市一案例获评广东省2022年民事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
  • 2022-12-15【公证服务】全市首宗!云浮市石都公证处“赋强公证” 筑牢预防化解金融纠纷第一道“防线
  • 2022-10-01云浮市开展商务法律服务月“三个一”活动 助力企业稳健发展
  • 版权所有(c) 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云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维护:云浮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766-8811123   单位地址:云浮市河滨东路113号   
    ICP备案: 粤ICP备09015554号-1    网站标识码: 4453000050    公安备案: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