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经管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粤财工〔2024〕2号)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省级市场监管管理专项资金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云浮市2025年省级市场监管管理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促进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条件。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申报指南要求的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请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业务主管部门追回专项资金,并根据《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将失信信息纳入申请单位社会信用记录,向社会公开;情节严重的,原则上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
(三)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申报的绩效指标要具体明确、量化、可考核。
(四)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申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将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及可编辑电子版于2025年3月24日前报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至2025年3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一)受理审查。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进入评审阶段。未按规定填写和提交附件材料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申报材料请精炼简洁,勿提交与此项目申报无关的内容及附件。
(二)评审立项。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专家评审,按照评审结果列入2025年省级市场监管管理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促进项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0766-8923890,邮箱:yfzscqglk@163.com。
地址:云浮市市区城北富善路1号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1.云浮市2025年省级市场监管管理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指南.docx
2.云浮市2025年省级市场监管管理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书.docx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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