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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药品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3-11-10 15:08:32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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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持续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药品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强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一、新兴县新城镇某美容中心无证销售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药品案

  案情简介:2023年8月8日,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新兴县新城镇某美容中心无证销售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药品违法行为作出移送新兴县公安局处理决定。

  经查明,当事人在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购进外包装及标签标示外文字样的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用于销售,货值金额共6960元,获取违法所得696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妨害药品管理罪】 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涉嫌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七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件警示:2008年7月21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关于将A型肉毒毒素列入毒性药品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405号),将A型肉毒毒素及其制剂列入毒性药品管理。依据《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毒性药品应当在极其专业、严格的前提下谨慎使用,具有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严重后果。涉案药品属于医疗用毒性药品,也属于注射剂药品,而当事人非医疗机构,也非药品经营单位,涉案的药品无法提供购进单据,来源渠道不明,无任何中文标识,仍销售给顾客使用,可能严重影响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本案的查处,彰显市场监管人员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药品的作为与担当,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云城区某日用品店涉嫌妨害药品管理

  案情简介:2023年10月19日,云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云浮市云城区某日用品店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的违法行为作出移送公安机关的决定。

  经查明,当事人对外销售“勃龙伟哥”等23种商品,均标注有功能主治、用法用量,其标签和说明书均无注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等相关信息。上述药品无国家药品标准,且无核准的药品质量标准。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供货商资质材料等资料接受检查。经检验,涉案物品中共10种物品检出西地那非化学药成分。当事人向不具有资质的生产者、销售者购买药品,明知涉案物品没有合法来源证明,仍以隐匿方式销售涉案药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涉嫌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广东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第十二条以及《广东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类型及标准》的规定,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件警示:药品是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只有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才能保证疗效。为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进一步打击药品违法犯罪,提升监管能力,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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