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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消费侵权案例(三)
发布日期:2018-01-15 17:38:53 信息来源:云浮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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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兜售保健产品价高质低。时下,针对老年人的消费陷阱层出不穷,一是不法商家打着“健康讲座”的旗号,先对老年人以听讲座赠送各种礼品作为诱惑,使老年人在得到实惠时放松警惕,不知不觉中跌入骗局中;二是以所谓“专家”名号进行“义诊”,先是免费讲课,再进行病症诊断,误导老年人产生“身体状况存在严重问题”的错觉,随后再向老年人兜售高价低质的保健器材和食品。
    参考案例:2016年5月27日,怀集县消委会接到老年消费者李某的投诉,称其在2016年4月18日在街上见到有人派发关于销售保健医疗器材的宣传海报,并去往该店内听了工作人员的宣传讲座,该店以“一个月内绝对见效”、“如无效退款”等字眼和现场派发小礼品诱导其消费了一台价值1999元的电疗按摩器。在使用一个月后投诉者发现并没有疗效,去往商家退款,但遭到拒绝。随后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消委会投诉。经调解,商家同意消费者的退款要求,并现场对消费者进行了道歉。
    点评:商家以“健康讲座”和“义诊”的名义,误导老人产生“身体状况存在严重问题”的错觉,属于消费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有关规定请求商家予以赔偿。
     此外,《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等内容,案例中该商家以“一个月内绝对见效”、“如无效退款”等字眼销售保健医疗器材涉嫌虚假宣传的广告行为明显违反上述规定,应由相关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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