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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春节期间消费投诉举报情况分析
发布日期:2020-02-14 10:48:21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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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春节期间消费投诉举报情况分析


云浮市消费者权益保障中心(云浮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         2020年2月13日




  2020年1月1日至2月13日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处理由云浮市12345投诉举报中心转办的消费者投诉举报228件。其中,消费纠纷投诉207件,经济违法举报21件,投诉举报已办结180件。与疫情相关的投诉举报(下称涉疫投诉举报)129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57.6%。

  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处理消费者诉求情况

  2020年春节期间,却恰逢新冠肺炎病毒泛滥,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以大无畏精神,全部放弃休假全力以赴重点处理春节期间涉疫投诉举报案件,除举报案件要走调查取证等流程,无法及时办结回复外,涉疫投诉百分百办结回复并及时反馈云浮市市12345投诉举报平台。

  二、涉疫投诉基本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2月13日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处理涉疫投诉举报129件。其中,涉疫投诉121件,主要涉及预定酒店、外出旅游、喜庆酒席退款,口罩供不应求、涨价、质量差,疫情期间酒吧、肯德基、餐吧仍在营业,举报“三无”口罩、活鸡鸭仍在售卖、当街宰鸡鸭,猪肉、蔬菜等价格上涨过快,以及超市工作人员不戴口罩等问题。涉疫举报8件,主要涉及市场或市场周边无照售卖活鸡。

  (一)涉疫投诉情况分析

  涉疫投诉121件,其中涉及商品类投诉有98件,占涉疫投诉总量的81%。涉及服务类投诉23件,占涉疫投诉总量的19%。商品类投诉消费者主要反映问题有:

  一是哄抬物价、捆绑销售。消费者普遍投诉市面上口罩缺货,而有些商家趁机哄抬物价或捆绑销售;

  二是销售“三无”产品。消费者投诉一些无良商家,趁机销售“三无”口罩产品;

  三是日常农产品价格上涨过快。春节期间,猪肉、蔬菜等日常农产品价格上涨过快,增加消费者生活成本。

  涉疫服务类投诉消费者主要反映问题有:

  一是预订酒店退款问题。消费者反映受疫情影响要求免费取消酒店住宿、游乐、餐饮等服务项目的预订,遭商家拒绝或未能及时有效联系;

  二是旅游行程退费问题。消费者反映因疫情原因取消出行,但旅行社不予退回预付款或减除部分费用等;

  三是预订餐饮退费问题。消费者反映在疫情防控期间取消外出、聚餐等活动安排,因此要求商家退还预交订金或定金遭拒。

  (二)涉疫投诉的分布

  从地域来看,在一市二县二区中,以云城区和罗定市接到的涉疫投诉比例最高。其中,云城区有56件,占涉疫投诉的46.3%;罗定市有39件,占涉疫投诉的32.23%;新兴县有10件,占涉疫投诉的8.26%;郁南县有9件,占涉疫投诉的7.43%;云安区7件,占涉疫投诉的5.8%。

  三、涉疫举报分析

  涉疫举报8件,占涉疫投诉举报的6.2%,主要行为为疫情期间无照经营、“三无”口罩、活鸡鸭仍在售卖、当街宰鸡鸭、伪劣酒精等,各承办单位已立案调查。

  四、市消委会建议

  由于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市场监管、执法以及对涉疫投诉调解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经营行为,商品类投诉量逐步下降,涉疫服务类投诉量维持低位,整体市场经营秩序平稳。一是对于疫情期间受理的投诉举报,各级消委会要按照流程及时分流转办,办结并反馈,对涉及款项较大的消费纠纷要及时介入,采取多种措施,全力跟进处理,化解矛盾纠纷。在疫情特殊期间,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呼吁广大消费者,如与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建议多协商、多沟通,尽量达成和解,共度时艰。二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恶意囤积、虚假宣传、哄抬物价、以次充好等违法经营行为,以及非法销售野生动物或活禽、销售非法医疗器械等违法经营行为,确保市场秩序顺畅,人民生活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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