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云编办〔2017〕27号)文件要求,现将云浮市工商局本级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布如下:
序号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
中介服务 |
服务时限 |
备注 |
1 |
验资证明 |
企业登记注册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3.《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2015年);
4.《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1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4号)。 |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 |
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行政相对人以募集方式设立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在办理设立登记时、以及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本项指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认购新股)时,均应当按照《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
云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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