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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快递暂行条例》无需办理快递末端网点营业执照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3-27 14:49:00 信息来源:云浮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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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7号)第十八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办快递末端网点,并应当自开办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快递末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要求,按文件规定自201851日起施行“快递末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云浮市工商局

2018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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