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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安全、畅通消费】新兴县市场监管局、新兴县消委会全力当好放心消费“守护者”
发布日期:2021-03-17 08:47:33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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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安全、畅通消费】新兴县市场监管局、新兴县消委会全力当好放心消费“守护者”


  近年来,消费维权一直是老百姓密切关注的话题,也是政府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3·15”对于消费者来说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

  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以“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为宣传主题。活动当天,县市场监管局、县消委会与电信新兴分公司合作,举办纪念“3·15”专题直播节目,紧扣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1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新兴县2021年“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活动授牌仪式,并借助平台与广大视视频朋友、网友互动交流,倾听消费者声音,现场答疑解惑。

  “喂,是消费者投诉热线吗?”电话铃声此起彼伏,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如常接听电话、接收信件、将消费者反馈的问题系统录入、把不同类型的维权事宜分流转办,工作人员都有条不紊地工作着,他们都争取以最快的速度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15前夕,县市场监管局、县消委会根据消费维权工作实际,围绕广大消费者密切关注的旅游、健身、汽车销售、商品房销售、预付卡消费等领域,梳理出《新兴县2020年消费者投诉十大热点问题》、编印《新兴县消费维权工作简报》、《2021年1至2月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处理情况和消费提示》,进行分析点评并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南方日报》(新兴视窗)和县广播电视台宣传报道“3·15”每一阶段的活动情况,以此提高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据统计,2021年“3•15”期间(3月1日-16日),县市场监管局、县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咨询51件、投诉40件、举报32件,已办结105件,跟进18件,共挽回经济损失2.6万元。

  【回首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县消委会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在“凝聚你我力量”年主题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认真履行消费维权职能,不断创新消费维权机制,为广大消费者保驾护航,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0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1655件。其中,受理消费者投诉633件、举报291件、咨询731人次,解决率9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2.9万元。从2020年度消费投诉情况来看,消费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医疗防护用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子电器、房屋、建材、交通工具、居民服务、健身服务等,投诉处理率100%。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购物逐渐成为群众的一种习惯和方式,因其快捷便利、价格实惠等优点,逐渐受到市民青睐。消费者纷纷感慨,网上购买都能7天无理由退货,实体店什么时候才能实行?为此,新兴县市场监管局、县消委会制定了《新兴县消费者委员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活动。通过微信、电话、上门宣讲等多种方式积极发动经营者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承诺活动。2020年,全县共创建承诺单位197家,其中,“放心消费承诺单位”100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97家,并先后将经营者信息报广东省消委会进行全省集中式公示、宣传,在首批经营单位门口张贴“放心消费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等内容,营造“凝聚你我力量,打造放心消费新兴”的氛围,拉开了新兴县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承诺活动的序幕。

  为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拓宽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覆盖面,2020年,共新建筠城国际广场、昌大昌超市、祥利广场和悦天下景区等4个消费维权服务站,并更新完善凤凰广场、东门现代街市等10个消费维权服务站,基本实现了消费维权网络全覆盖。截至2020年底,我县累计建成57个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各站线上处理投诉29件,线下处理投诉109件,涉及金额13.6万元。我县的消费维权工作得到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展望2021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消委会将长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放心消费承诺”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的活动,将紧紧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主题,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等多种途径,以图文、海报、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消费维权格局,共同打造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消费”环境,不断提升消费者的满意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针对社会普遍关注和消费者反映集中的旅游、食品药品、信息消费、交通、文化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不断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方式方法,在维权工作中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认真做好调处化解工作,及时主动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做到及时受理,迅速出击,有举报必查,有假劣必打,使广大消费者投诉有门、护权有望,为新兴县建设融湾发展先行示范县作出消委会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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