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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教育局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云浮市中小学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1-27 16:33:52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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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教育局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云浮市中小学校服产品

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落实《教育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和《广东省教育厅 工商行政管理局 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意见》(粤教后〔2017〕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中小学生校服(含幼儿园)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升校服产品质量水平,维护中小学生权益,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云浮市中小学生校服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

  2020年12月7-8日,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中小学生校服产品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精神,委托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云城区、云安区、罗定市、郁南县、新兴县5个县(市、区)中小学生校服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每个县(市、区)抽查8批次,先后抽查全市中小学生校服产品40批次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3家企业生产的6款产品不合格,其中云城区、云安区、郁南县合格率100%,罗定市合格率87.5%,新兴县合格率37.5%(详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主要有:“耐光色牢度”“PH值”、纤维含量。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者以及销售者,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要求各县(市、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后处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19〕1069号 )等规定做好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一是责令生产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监督总体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予以限期改正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二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同型号产品;三是整改后拟重新上市销售的产品,需更换产品包装或者作出产品合格承诺标示;四是市场监管理部门对承诺整改合格的产品实施定期跟踪抽查;五是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生产者、销售者记入质量监管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督;六是将整改情况分别报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七是各学校(幼儿园)在统一接收校服时,必须要求供应商或企业送校服产品的检验报告(即校服检验报告),即校服产品出厂合格证明,每批校服产品做到留样检验3-10套。

  请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校服产品质量监管,从正规厂家采购校服,严禁不合格校服产品进入校园,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对于检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依法依规严格处理,为学生校服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附件:2020年云浮市中小学生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表

                       

        

云浮市教育局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5日



附件


2020年云浮市中小学生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表


序号

抽样单位

所在地

产品名称

抽查批次

合格批次

不合格批次

不合格项目

合格率(%)

1

云城区

校服

8

8

0

0

100%

2

云安区

校服

8

8

0

0

100%

3

罗定市

校服

8

7

1

耐光色牢度

87.5%

4

新兴县

校服

8

3

5

pH值、耐光色牢度、纤维含量

37.5%

5

郁南县

校服

8

8

0

0

100%

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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