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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云浮市医药行业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2 17:04:43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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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我市医药行业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根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医药行业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药监办人〔2023〕270号)、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云浮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90号)和《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现就2023年度我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和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

  (一)评审对象。

  我市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非医疗机构的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制药、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工作的医药行业工程技术人才申报初、中级职称评审。药学、中药学专业具体参考《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

  (二)申报时间。

  我市受理申报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初、中级职称材料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24日(工作日)。请按受理时间提交申报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1.单位账号申请。如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须为独立法人)没有账号的,需向各县(市、区)职称申报点申请设立。具体申请材料和要求请咨询各县(市、区)职称申报点。如单位已有账号的无需重复申请。我市各县(市、区)职称申报点联系方式为:

  市直: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地址:云城区星岩三路30号407室,联系电话:8869061;

  云城区:云城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地址:云城区世纪大道中元眼根村,联系电话:8829926;

  云安区:云安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地址:云安区六都镇白沙塘行政区,联系电话:8613150;

  罗定市:罗定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地址:罗定市罗城镇龙华西路,联系电话:3725350;

  新兴县:新兴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地址:新兴县新城镇茅园路西2号,联系电话:2921983;

  郁南县:郁南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地址:郁南县都城镇工业大道62号,联系电话:7330126。

  2.申报人填报材料。申报人登录网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填报及提交申报电子资料,并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等表格,下载表格如不整齐或出现跨页等问题,请自行调整,以便整齐美观,注意表格结构、字体、字号、内容不能修改。其余评审相关表格可在该系统网站“文件下载”栏目下载。

  申报人按照《云浮市职称评审业务指南》(附件2),如实填报和提交全部申报纸质材料(具体材料要求和填报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并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4)。为规范纸质材料报送和整理,请一律用不易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密封,并加盖骑缝章(不要使用硬纸壳或塑料壳的档案盒)。档案袋封面用白色纸条打印粘贴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名称(如:药师、主管药师、医疗器械工程师)、姓名;申报人有多个档案袋的,则按顺序在姓名后用数字标识清楚(如共有3个档案袋,须加标注3-①、3-②、3-③)。申报人提交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和由审核人签名确认,并提交原件查验)。仅进行网上申报而没有按时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填写《申报人单位信息一览表》(附件5)《2023年度全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登记花名册》(附件6),为便于及时联系及评后退回材料,请务必准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上述两个表格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电子文档至评委会邮箱:yfscjrsk@126.com。

  3.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在2024年4月24日前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认真审查申报材料,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均从系统网站下载),出具意见和盖章,作为申报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4.申报点审核。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由工作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后,申报材料送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人社局职称申报点审核盖章。

  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申报材料由工作所在地人社局职称申报点受理。

  5.评委会办公室受理评审材料。经所在地申报点审核后,申报人将全部纸质材料送云浮市医药行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汇总。联系人:吴湘湘,联系电话:0766-8923393,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城北富善路1号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09室人事科,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四)评审有关要求与政策规定。

  1.在职在岗证明、非公企业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个人作真实有效的书面承诺,经用人单位确认后(加盖公章)可替代证明。

  2.学历资历、工作能力(经历)和业绩成果条件。按照《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附件7)相关规定执行,2023年度职称申报材料的时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学历(学位)等,不作为评审有效材料。

  3.继续教育条件原则上提供2023年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4.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不等同于且不能替代申报初级资格“学术成果条件”所要求的“撰写与本专业有关的技术研究或技术工作报告”,申报中级2000字以上、初级1500字以上,主要对取得现资格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姓名、学历、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及时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业绩成果情况、专业特长及经验体会、今后努力方向等。双面打印,单独装订,并由工作单位审核盖章。

  5.申报人符合相关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且转换工作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可使用现岗位的业绩成果申报与现岗位相对应专业的同一系列同一层级职称评审。在具体操作中,申报人应作出转岗说明,并向评委会提交转岗相关证明,证明可以是聘书、合同、单位证明等形式,资历可从取得原专业同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业绩成果应自转换工作岗位之日起算。同时把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用原岗位的业绩申报现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

  6.专业技术人员在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后,通过后续学历教育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一档次学历的,其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可从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后累加计算。

  7.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8.公务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9.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应自觉遵守职称申报评审纪律,严禁采取有偿委托形式组织申报材料,严禁中介社会组织参与组织申报材料,严禁提供虚假材料。对违反职称纪律、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经查实一律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人及相关单位作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申报人在填报网上申报材料时,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内容真实准确且纸质材料要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如因个人操作原因导致申报内容与实际不相符、照片上传错误等,影响正常评审、发证的,由申报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收费标准。

  评审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受理申报材料时,申报人对应缴纳的费用分别为:中级评审费450元/人、初级评审费280元/人。对申报评审人员收取的费用,不论评委会评审结果通过与否,所缴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二、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职称考核认定

  申报人申请我市医药行业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职称考核认定,需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申报,并填写《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等表格后下载打印,下载表格如不整齐,请自行调整。考核认定的对象范围、认定条件、办理材料、办事流程等详见《云浮市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办事指南》(附件8),如实填报和提交全部纸质材料(参考附件9),并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4)。纸质材料整理和报送方法参照申报评审的材料要求提供。

  个人申报材料经工作单位审核、评议、公示、推荐(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送主管部门审核盖章(非公有制用人单位将纸质材料送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人社局职称申报点审核盖章)。经申报点审核同意后,申报人将全部纸质材料送云浮市医药行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同上)。为便于及时联系及退回材料,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还需填写《申报人单位信息一览表》(附件5)《2023年度云浮医药行业初次职称考核认定人员名册登记表》(附件10),经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电子文档至评委会邮箱:yfscjrsk@126.com。仅进行网上申报而没有按时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

  三、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确认

  (一)我市的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工作的申报程序、申报材料与我市常规职称评审相同,结合我市年度常规职称评审工作同步开展。请参照上述我市医药行业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和程序办理。

  (二)我市的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工作与职称申报工作结合进行。申报职称确认需填写《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表》(附件11)并提交相应确认所需材料,包括:原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评审表原件或经人事档案保管部门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申请人申报职称重新评审、确认的材料须于2024年4月24日前报送云浮市医药行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1.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doc

  2.云浮市职称评审业务指南.docx

  3.职称评审表格填写注意事项.zip

  4.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

  5.申报人单位信息一览表.doc

  6.2023年度全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登记花名册.doc

  7.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31号).pdf

  8.云浮市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办事指南.docx

  9.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相关附件.zip

  10.2023年度云浮医药行业初次职称考核认定人员名册登记表.xls

  11.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表.doc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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