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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维制品新规落地:婴幼儿用品与学生服等四类产品纳入重点监管
发布日期:2026-01-27 16:50:58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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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发布,针对婴幼儿用品、学生服等关键领域实施严格监管,并明确了一系列禁止性规定。该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生效。

  一、‌禁用原料清单明确,筑牢安全底线

  新规明确禁止以下行为:

  1.使用医用纤维废弃物或殡葬用纤维制品加工纤维制品;

  2.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内衣及婴幼儿纤维制品;

  3.使用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作为婴幼儿用絮用纤维制品的填充或铺垫材料。

  二、‌标识规范升级,保障消费者权益

  办法对纤维制品标识提出更高要求:

  1.学生服、内衣及婴幼儿纤维制品必须标注纤维成分含量及安全类别;

  2.使用循环再利用原料的产品需在标识中明确说明,确保消费者知情权;

  3.学生服须经法定检验机构按国家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

  4.对集中采购的学生服等产品,实施供货前送检制度,确保批次合格。

  三、‌絮用纤维制品新规出台,禁用回收填充物

  除重点监管婴幼儿纺织品和校服外,新规对絮用纤维制品(如被褥、棉服)提出严格规定:

  1.禁止使用废旧回收物、被污染纤维、废旧纤维制品、再加工纤维或短绒(手扯长度≤13mm)作为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填充或铺垫原料;

  2.市场监管总局同步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GB 18383—2025),该标准同样于7月1日施行,明确除再生聚酯纤维外,其他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不得用于婴幼儿(3岁及以下)絮用纤维制品的填充物;

  3.新国标还规范了不同材质制品的含杂率和允差范围,打击虚假标注行为;

  4.使用循环再利用原料的产品需以显著方式明示原料信息,保护消费者选择权。

  四、‌全渠道质量监测,构建风险防控体系

  针对生产销售环节的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零容忍”态度,综合运用抽查、监测、执法等手段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新规要求生产者建立原辅材料验收和记录制度,对使用禁用原料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情节严重者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

  针对电商、直播等新型渠道,市场监管总局将强化线上线下全渠道监测,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靶向监管,重点关注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新兴功能性纤维材料等风险领域,建立专项监测模块,推动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并督促电商平台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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