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工作部署,以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文件,为推动全市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2025年“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认定开始了,欢迎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积极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25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云浮市范围内已登记注册、成立1年以上(成立日期在2024年9月1日前)的个体工商户。
三、申报方式
1.电脑端。登录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
,选择广东省云浮市XX区。点击“登录”-“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手机扫描二维码后点击“下载执照”,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进行实名认证。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中的“扫一扫”扫码登录即可进入申报界面。
2.手机移动端。微信内分享地址链接(网址为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申报系统首页。点击“我要申报”-“开始申报”,长按并识别登录二维码,进入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下载执照”,进入申报界面。
3.操作指引手册
四、禁止情况
●个体工商户处于非存续状态(已被吊销、撤销或注销);
●上一年度未报送年度报告;
●被市场监管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尚未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
●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实施信用修复的;
●被税务部门列为“非正常户”,尚未解除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已办理歇业备案,尚在法定最长歇业期内的(季节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申报或推荐之日前2年内,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有违法行为正在被行政机关调查处理的;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五、入库条件
个体工商户达到上述基础入库标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符合“名特优新”入库标准。
1.鼓励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积极申报“知名”个体工商户:
▶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
▶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或在相关网络平台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
▶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晓度;
▶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荣誉等。
2.鼓励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积极申报“特色”个体工商户:
▶持有或使用地理标志商标;
▶经营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具有代表性;
▶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内有知名度等。
3.鼓励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积极申报“优质”个体工商户:
▶拥有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传统文化标志;
▶经营者持有曾获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技能荣誉;
▶经营者拥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关联行业;执着坚守、长期经营超过一定年限;
▶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等。
4.鼓励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积极申报“新兴”个体工商户:
▶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
▶依托互联网从事网络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经营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等。
▶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拥有与其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用于高技术研发的专业设备的。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评选的“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推荐、表彰的优秀个体工商户,满足基础标准的,优先入库。
六、其他事项
1.“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认定,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放心申报!
2.同一个体工商户只能认定为一个类型;同一自然人在同一县级区域内开多个个体户的,最多只有一个能获认定。
3.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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