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保证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有效,提高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水平,近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辖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和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工作开展监督抽查。
此次监督抽查,以市、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为检查对象,共检查12家医疗机构,重点检查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养护(维护)、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及其运行情况,以及麻精类药品、疫苗、急救药品、中药饮片和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等品种,重点查验药品、医疗器械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审核并留存供货单位资质相关资料及购进票据;检查是否存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和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查看是否定期做好医疗器械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查看是否做到分类摆放,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养护记录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同时,向医疗机构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各医疗机构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风险管控意识,切实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工作,守好用药用械安全关。
检查人员还现场开展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在线报告和监测业务教学指导,进一步督促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主体责任,做到“主动报、及时报、不瞒报、不漏报”。
通过此次监督抽查和督导,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使用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机构落实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主体责任意识。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的监管力度,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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