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各种苗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更好服务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维护种苗市场公平有序的价格环境,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苗木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现对全市种苗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依据成本费用和市场供求合理制定价格,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要加强价格自律,不得滥用自主定价权,进行不正当的价格竞争;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三、按规定明码标价,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实施价格欺诈。
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并持续加强对种苗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对经提醒告诫仍未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理,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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