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经营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消协组织与经营者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化解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日,云浮市消费者权益保障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针对某能源有限公司可能引发潜在群体投诉风险的经营行为,联合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消费维权约谈。
会议以引导经营者行为、化解消费纠纷为目的,以宣传教育、分析问题、督促整改为手段,及时预防、有效处理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和潜在的消费纠纷,预防和避免消费纠纷升级,有效化解消费争议。
会议指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依法享有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使用该公司的汽油时,出现汽车尾气异常、汽车亮故障灯等现象,暴露出该公司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存在明显漏洞的问题,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该公司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配合相关行政部门妥善处理消费纠纷,采取有效措施,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坚持举一反三,既要“当下改”又要“长久立”,推动完善公司制度和服务理念。
云浮市消费者权益保障中心向广大经营主体呼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经营主体必须做到:
一、注重学习,敬畏法律。学习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全公司的法律意识,做到文明经营、诚信经营。
二、诚实守信,品质保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经营者法定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重合同、守信用的良好经营形象,不提供假冒伪劣商品、不合格商品给消费者。
三、提升服务,注重品牌。要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提供便捷售后服务,高效处理消费纠纷,承担先行赔付和首付责任,做到不推诿、不扯皮,积极配合相关行政部门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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