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首页 >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公开 > 市场监管动态 > 正文
云浮市市场监管局“四书一铃”全链条信用服务 助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5-01-06 16:02:11 信息来源:本网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2024年,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落实信用提升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全链条信用服务机制,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率先印发了《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书一铃”全链条信用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坚持“提示+指导+修复”相结合原则,在经营主体准入时发放《信用合规经营提示书》,预防信用违规风险;开发上线“打铃提醒”服务,失信前“点对点”发送失信提醒短信,督促及时纠错;处罚后同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帮助修复信用。市场监管部门从经营主体的“信用监管员”变身为诚信经营的“辅导员”、信用修复的“服务员”,以小切口改革,持续提升经营主体守信合规意识和用信增信水平,服务经营主体大发展,着力推动信用赋能云浮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准入时,全面提示避风险。梳理经营主体市场监管领域失信情形及影响,制作了《信用合规经营提示书》。通过各级登记大厅,定向发放给新成立的经营主体,并提供了专项咨询电话接受经营主体的咨询答疑,增强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意识,帮助其建立信用合规制度、完善信用合规管理、培育信用合规文化、提升信用合规水平,避免因为信用知识缺乏造成的信用违规风险。

  (二)监管时,“打铃提醒”精准告知。在年报期限内,向当年度应年报经营主体“点对点”发送年报提醒短信;对经营主体因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前,“点对点”发送失信提醒短信,督促其及时纠错,同时给予7个工作日的缓冲期,在此期间能主动联系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包括办理变更登记、提供住所变更通知书、重新在原登记住所取得联系等)的,可依法移出拟列入名单。通过信用风险预警,引导企业主动修复信用,并给予适当的缓冲期,助力经营主体“增信减负”。

  (三)处罚时,“三书同送”引导重塑信用。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主动靠前服务,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送达《行政合规建议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结合具体违法行为给予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重新修复信用,最大限度的做到“应修复、尽修复”,确保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修复的及时性和精准性,指导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内部合规管理制度,避免再次发生违法行为。

  目前,《方案》已经正式实施,为了保障落地见效,云浮市市场监管局将通过扩大宣传覆盖面,强化服务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并及时总结落地实施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四书一铃”制度改革措施,逐步推进信用服务机制迭代升级,以更加优质的信用服务能力提升,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TOP】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

版权所有: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像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维护单位: 云浮市市场监管局信息中心  您是第 1103029 位访客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
ICP备案号:粤09015554号-1网站标识码:4453000050
建议使用IE9.0版本及以上浏览器、分辨率1280*960浏览本网站  

微信关注手机版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