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3号)规定,国家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应当公开其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应当在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前,完成执行标准信息的自我声明公开。鼓励企业通过国家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通过其他渠道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的,应当在国家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明示公开渠道,并确保自我声明公开的信息可获取、可追溯和防篡改。法律、行政法规对企业标准化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为了方便企业进行自我声明公开,保障《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的顺利实施,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对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了服务功能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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