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工业产品生产经营者:
为进一步规范工业产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各工业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温馨提示如下: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各工业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切实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二、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各工业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严禁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严禁生产、销售属于强制性认证产品但未获得CCC认证标志或不符合CCC认证要求的产品。
三、规范产品标识标注。各工业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产品标识标注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质量合格证、厂名厂址等信息;不得出现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以及在标识中夸大产品功能和性能来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四、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各工业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查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阻挠、隐瞒。
请各工业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遵守有关要求,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如有发现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请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我局将依法严肃进行处理。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9日
产品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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