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365”竞标争先体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云浮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我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我局党组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列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深入学习,要求将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与市场监管业务工作结合起来。
2.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要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推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全人员、全过程、全方位培养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践行法治要求,不断推进我市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借助宣传栏、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宣传,持续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
3.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推动法治云浮建设。编制《市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清单》,就如何落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方面,结合自身职责,制定9项具体措施,目前各项措施持续推进中。
(二)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会研究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要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解决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印发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计划和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法治下基层”活动工作方案。认真听取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汇报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编印《云浮市市场监管系统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汇编》《市场监管领域近五年以来中央及省下发的政策文件》。组织学习《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组织举办《云浮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专题培训班和依法行政工作培训班,提高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发动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为100%。3名同志被列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法制人才库,成为首批入库人才。
(三)依法履行监管职能,全力推进法治建设。
按照《云浮市贯彻落实〈法治广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云浮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云浮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云浮市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
1.推进科学立法和重点领域立法,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提请市政府审定印发《云浮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该办法公布施行后,印发《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云浮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同时,要督促市场开办者及其市场服务管理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农贸市场高质量发展。对《云浮市燃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提出修改意见。
2.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继续组织实施《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坚持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动态调整完善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意识,履行社会责任。
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和合同审查等法律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共办理法律事务67件。
4.守住“四大安全”底线,营造安全营商环境。
我局坚持“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工作理念,对药品、食品、特种设备安全和工业产品质量开展整治行动,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强化药械化安全监管。一是做好药械化监督检查工作,全市共完成检查11411家次,发现违规870家次,责令整改并完成整改870家次,立案113宗。二是按序时进行药械化监督抽样,全市完成全年任务抽样663批次,完成检验627批次,合格624批次,总体合格率99.52%。三是组织开展“两品一械”普法宣传,开展药品宣传进校园、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充分利用村级食品药品科普宣传主题公园宣传,利用公众号、广播等线上普法,举行“云浮市(罗定)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积极贯宣《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两法两条例,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000余份,宣传小礼品8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5000余次,普法成效明显。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攻坚年行动,累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4232户,发现风险问题1172个,完成处置1166个,处置率99.49%。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开展特种设备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共出动安全监察人员3007人次,检查企业903家次,共排查事故隐患993个,已督促完成整改978个;累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18份,立案查处16宗。
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店260多家次,下架问题电动自行车51台,督促落实整改19家,立案查处17宗。对燃气用具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检查销售单位283家,督促落实整改28家,下架不合格的燃气灶15批次、燃气软管17批次、调压阀13批次,立案查处3宗。按年度计划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614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9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6.9%。
5.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聚焦“减材料、减环节、减审批,强公示、强责任、强监管”,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一照通行”改革,更大力度实施“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全市实有市场主体151353户,比去年增长9.58%;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共计24321户,比去年增长7.63%。继续引导申请人通过“粤商通”“政银通”、开办企业一体化平台等电子化平台办理开办企业登记手续,提高“一网通办、一窗通取”服务水平。推行商事登记智能审批,在“政银通”系统办理商事登记可实现“秒批”。全市已通过智能审批核发营业执照1380张。
(2)强化信用监管。持续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全市各部门实施本部门抽查任务368个,抽取检查对象2794户次开展检查,实施跨部门抽查任务160个,抽取检查对象428户次开展检查,检查结果依法公示。持续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依托省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风险分析系统,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嵌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流程,实施差异化监管。稳步提升联合抽查占比,最大限度减少对经营主体重复检查,全市启动联合抽查任务160个,部门联合抽查占比30.3%,超过15%的既定目标,同比去年提升7.3%。
(3)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清理各类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市、县级政府部门对508份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增量政策措施出台前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398份存量政策措施进行审查,其中废止修订28份。开展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紧盯市场监管总局明确的三个重点问题和九项重点领域,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立案查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6宗,结案4宗,罚款21.5万元。
(4)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动态调整完善我局权责清单,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及动态调整机制,出台《云浮市市场主体住所自主承诺申报负面清单》,推动清单事项实现网上办理。
6.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全面应用“粤执法”平台。全面落实《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严格按照权责清单执法,推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履行职责。加强联合执法、减少多头执法,与其他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云浮市2023年度“综合查一次”检查计划的通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评查工作,公布典型案例。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出台《云浮市市场监管领域“四新”经济包容审慎的指导意见》;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制度,对52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免罚模式,对14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模式,实施从轻或减轻处罚案件共14宗。支持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年度被复议案件1件,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年度行政应诉案件1件,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7.配合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印发了《2023年度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场监管领域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转发《云浮市司法局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当地党委依法治县(市、区)办履行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一统筹四统一”职责,5个县(市、区)均已将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888项事项调整由镇街实施。支持市级行政管理权限事项调整,向市政府建议将1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由县级职能部门实施。
8.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1)有序推进知识产权行政裁决、调解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建成了罗定市稻米行业协会、新兴县化妆品产业园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组织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员参加全省知识产权调解业务培训班以及加强与云安区法院合作完善线上诉调对接工作。多元化处置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案件立案9宗,开展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12宗。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举办企业走出去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业务培训班3期。开展年度云浮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专题培训班,提高裁决能力和水平。
(2)积极化解市场监管消费纠纷。开展“放心消费云行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高投诉举报处理效率,我市12315平台的投诉按时办结率和举报按时核查率100%。
9.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严格对《云浮市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送审稿)》《云浮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修订)(修改意见稿)》等4份规范性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开展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4份现行的市场监管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延长有效期、废止等意见,确保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二、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局在法治建设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涉及市场监管职责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众多,理论性、专业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由于干部职工学习程度、实践经验差异,导致对于不同法律法规的理解、把握和执行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学习实践效果受到较大的影响,法律知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意识需进一步加强。个别干部职工对学法用法认识还不到位,习惯于凭经验办事,靠主观作判断,没有树立工作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观念。三是个别干部职工普法工作思想认识上有偏差,工作力度不够。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推进,我局切实践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教育与普法实践相结合,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活动。但亦存在个别干部职工把主要精力放到了行政执法上,而忽视了普法在行政执法中的重要作用,忽视了要面向社会、企业、群众宣传贯彻市场监管各项法律法规。个别干部认为在宣传教育中“普法”只是从上往下的“硬任务”,是在向普法对象“摊派”法律知识,是典型的“要我学”,没有形成双向的互动关系,普法流于形式或缺乏方式方法,致使普法效果欠佳。
三、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在法治建设上出实招、见实效。
一是加强领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制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述法”工作报告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二是深化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以新的力度和措施实现开办企业网办率和网上核准率双提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
三是严格执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增量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深入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继续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普法。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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