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规范化妆品标签管理,根据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工作部署,从7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4个月的化妆品领域集中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聚焦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集中排查治理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以外的文字、商标、标识,或者以其他方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行为。重点检查以“一号多名称”形式套用化妆品注册证号、备案编号的情形,即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已注册或者备案产品名称以外的其他名称,或者易使消费者视为产品名称的文字,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名称产生误解;以“一号多商标”形式套用化妆品注册证号、备案编号,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产生误解,即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商标以外的其他商标,或者易使消费者视为商标的标识,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产生误解;以“一号多主体”形式套用化妆品注册证号、备案编号,即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监制”“出品”“品牌授权人”等相关词语,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产生误解。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将结合全市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全面检查化妆品注册备案、生产经营环节,坚持打击与规范相结合,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引导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市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一定要擦亮双眼,仔细核对产品标签信息,如果发现问题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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