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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出台34条措施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23-06-09 15:52:01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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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市场主体,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全市个体工商户发展总体平稳,但受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市场预期转弱、消费持续不旺、内需需求不振等影响,发展仍面临一些实际困难,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供给,提振经营信心,持续激发活力和创造力,为推动全市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动能。近日,云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云浮市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从六个方面提出34条具体举措,着力降成本、稳经营、减负担、优环境、拓空间、促发展,打造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条,全力推动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

  云浮此次出台的34条措施充分体现云浮特色,在贯彻落实《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的基础上,提出了更细化具体、更贴合本地实际的政策举措,如增加了配套推动歇业制度落地、推进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对个体工商户推行柔性执法、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等政策内容,彰显云浮特色。

  具体政策内容包括:一是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通过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费率政策,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降低水电气及经营场所使用成本,强化保险保障作用等政策措施,帮助个体工商户减轻经营负担。如对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即用人单位费率降至0.8%、个人费率降至0.2%,实施期限延迟至2024年底。

  二是强化个体工商户金融扶持。针对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通过降低支付手续费用,提供信贷支持,降低融资成本,推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以及贴息政策,加强征信管理服务,便利外汇业务线上办理等政策措施,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多措并举缓解资金的压力。

  三是减轻个体工商户税费负担。持续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抓实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增值税减免及优惠、契税优惠,顶格实施“六税两费”减免,顶格实施重点群体税收减免等政策,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支持。例如: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四是优化个体工商户营商环境。通过提供便捷高效政务服务,支持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经营者,推动歇业制度落地,推进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信用监管,对个体工商户推行柔性执法,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等措施,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提供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如引导通过“政银通”、粤商通等电子化平台办理登记手续,实现足不出户的7×24小时网络化登记服务。推进智能审批,在“政银通”一体机增加智能审批系统,为个体工商户登记实现无人工干预、自动审核发照、自助领照的“智能化”全流程登记。

  五是拓展个体工商户发展空间。丰富对个体工商户的服务种类,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支持发展线上经营,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加强标准化服务等,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发展壮大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如对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的,给予每户5000元的补贴。

  六是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服务供给。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个体工商户创新创业,支持退役军人创业,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加强个体工商户发展状况监测分析,构建公共服务平台体系等,为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如支持个体工商户组织员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等级认定,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符合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条件的员工可分别给予1000元至3000元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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