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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对以下8所学校的办学许可予以注销公告:
1.云浮市育才职业培训学校、云浮市百海职业培训学校、云浮市地方公路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云浮市中大电子商务职业培训学校因长期无实际办学行为、办学许可证到期未延续;
2.云浮市阳光职业培训学校、云浮市宏建职业培训学校、云浮市中诚职业培训学校、云浮市新起点职业培训学校申请注销。
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上述被注销办学许可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不再具备办学资质。尚未办理注销手续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注销办学许可证。如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办学许可证自然废止。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许可证名义开展办学许可相关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