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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云浮市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的通知

时间 : 2024-12-13 16:27:26 来源 : 本站 浏览次数 :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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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要求,评委库专家组成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机制,逐步实现职称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评审质量,现对全市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简称“专家库”)进行更新和充实完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专家库“全市一库”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专家管理,切实加强专家库建设,现整合市、县两级现有专家资源,推行专家库“全市一库”管理,请各有关单位对现有入库人员信息进行更新确认。重点核对、更新、补充已入库专家现职称系列、专业名称、等级,所在单位、行政职务、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1、县级专家库成员:由县级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填写《评委会专家导入模》(附件1),于12月31日前发所在辖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汇总。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需于2025年1月7日前把最终的《评委会专家导入模板》打包报我局。

2、市直中级专家库成员:职称信息、工作信息或个人信息发生变动的,请填写《职称评审评委会专家库成员信息更新表》(附件2),呈所在单位确认盖章后报我局进行更新。

二、进一步充实现有专家库

(一)遴选范围

云浮市市直中级12个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详见附件3。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要求,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核准备案有效期不超过3年,因此2022年及以前年度入库的专家需重新申请入库;已参加2023年遴选入库的专家无需再次申请,只需按通知第一点工作要求进行信息更新。

(二)入库条件

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专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办事公道,认真履职,能正确掌握并执行国家及省、市职称评审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2、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掌握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3、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并能利用计算机开展工作。

4、入库专家要求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中级职称3年以上或取得副高级、正高级职称1年以上。

5、除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院士、“广东特支计划”等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和行业紧缺人才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长期脱离专业技术工作的公务员( 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库人选。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

推荐表:申请入库人员填写《云浮市市直中级以上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4),交用人单位审核。

汇总名册:用人单位负责审核、收集汇总本单位所有申请入库人员的推荐表,并填写《评委会专家导入模》(附件1),推荐表和导入模打印成纸质材料报送(或邮寄)到我局。

2、电子材料

请同时提供《评委会专家导入模》可编辑excel版。机关、事业单位可通过粤政易发送给联系人,非公企业使用U盘或刻录光盘报送(或邮寄)到我局。

3、推荐截止时间:2025年1月20日。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广泛发动,积极推荐人选,特别是现有专家库中紧缺专业人选,严格把关,切实把政治思想可靠、理论功底深厚、技术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特别是工作在教学、科研、生产、经营第一线,且业绩显著、业内公认的人员推荐上来,我局将从中择优遴选入库,入库专家名单不对外公布。各县(市、区)可参照做好相关中、初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专家增补或重新遴选工作。

联系人:李灼萍,电话:8869061,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星岩三路30号407室。


附件:

1.评委会专家导入模板

2.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信息更新表

3.云浮市市直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专业设置一览表

4.云浮市市直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推荐表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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