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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云浮市2024年第一批项目制培训承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24-03-22 16:30:52 来源 : 本站 浏览次数 :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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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和《关于征集云浮市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对提交意向的培训项目和承训机构进行初步审核和筛选后,现进入复核遴选阶段(复核遴选机构名单详见附件),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时间

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遴选方式

承训方案演示及面谈(意向单位需准备承训方案ppt,讲解时间10分钟)。承训方案需包含办学资质、单位(学校)概况、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培训课程设置、招生模式、学员来源、培训成效、亮点等内容。

三、遴选材料及要求

1.参与遴选的承训机构需提供以下资质其中一项:

(1)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应提供教育部门或者人社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2)职业培训机构应提供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关职业(工种)办学许可证;

(3)企业或建设有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应提供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

(4)行业协会,应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5)省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应提供具备培训职能的政府行业部门批文。

2.参与遴选的承训机构还应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

(2)具备培训的场地和设施设备图片;

(3)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和教学管理制度。

四、其他要求

面谈将通过量化标准评审、集体决策等模式对意向单位进行择优遴选。遴选确定承训单位后,将向社会进行公示,并逐级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附件:进入云浮市2024年第一批项目制培训申请的承训机构的遴选名单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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