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是否继续?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和《关于征集云浮市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对提交意向的培训项目和承训机构进行初步审核和筛选后,现进入复核遴选阶段(复核遴选机构名单详见附件),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时间
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遴选方式
承训方案演示及面谈(意向单位需准备承训方案ppt,讲解时间10分钟)。承训方案需包含办学资质、单位(学校)概况、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培训课程设置、招生模式、学员来源、培训成效、亮点等内容。
三、遴选材料及要求
1.参与遴选的承训机构需提供以下资质其中一项:
(1)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应提供教育部门或者人社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2)职业培训机构应提供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关职业(工种)办学许可证;
(3)企业或建设有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应提供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
(4)行业协会,应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5)省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应提供具备培训职能的政府行业部门批文。
2.参与遴选的承训机构还应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
(2)具备培训的场地和设施设备图片;
(3)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和教学管理制度。
四、其他要求
面谈将通过量化标准评审、集体决策等模式对意向单位进行择优遴选。遴选确定承训单位后,将向社会进行公示,并逐级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附件:进入云浮市2024年第一批项目制培训申请的承训机构的遴选名单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