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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云浮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23-11-06 10:09:56 来源 : 本站 浏览次数 :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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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云浮新区管理委员会、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3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评审时间

2023年度全市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时间为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2024年5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

(一)我市市直工程系列、农业系列、工程系列建筑专业、技工学校教师、工艺美术系列等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时间为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3月22日。市直其余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各县(市、区)的申报与评审时间自行确定。

(二)全市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申报的受理专业范围、联系电话、地址等,详见附件2。

    (三)我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另文通知。

二、申报途径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提交申报电子材料,并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等表格,与其他申报材料一并交所在工作单位审核、盖章,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等程序后,原则上由单位统一收集申报材料,按申报流程一次性报送到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材料要求和填报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4、5),并检查相关表格是否符合要求。

(二)我市市直工程系列、农业农村专业人才(不含乡村工匠专业人才)、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继续实施“云专技”平台进行电子化评审。即申报人在完成《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上申报、材料审核等流程后,必须将所有纸质材料按要求扫描(或拍照)上传到“云专技”APP。完成上述操作后,纸质材料报送市人社局专技科。“云专技”APP下载安装二维码和使用指南详见附件6。

纸质材料与申报系统、“云专技”APP填报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三)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由工作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工作单位所在地人社局职称申报点负责受理。其中,云浮新区非公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云安区申报点负责,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非公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云城区申报点负责。

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工作所在地人社局负责受理。

(四)在职在岗证明、非公企业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个人作真实有效的书面承诺,经用人单位确认后(加盖公章)可替代证明。

(五)申报省高级职称或委托市外评审的,申报材料应按评审委员会受理时间提前5个工作日报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核。委托市外评审的须到我局出具委托函,否则评审结果不予认可。受理时间、评审标准、材料要求、申报条件等均按申报或被委托评审委员会要求执行。市内各县(市、区)之间的委托评审、认定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中央、省驻云浮单位(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如确需委托我市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的,须经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委托函,连同申报材料报我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参评。

省内其他地市专业技术人员需委托我市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的,需经所在市市级职称管理部门同意并出具委托评审函后,方可受理。

三、评审工作要求

(一)确保时序进度

根据省人社厅通知要求,将在2024年8月底前关闭各地人社部门职称电子证书发放权限。因此,全市各评审委员会应在2024年5月底前完成职称评审工作,6月底前报人社部门审核发证。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自主评审发证单位应在8月底前完成发证工作,对于迟迟不开展职称评审、迟迟发不出电子证书,对本地、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造成不良影响的职称评审单位,我市将进行通报。

(二)做好职称评审工作报送

2023年度各县(市、区)、市直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职称评审工作安排,请于2023年12月10前报送市人社部门;在召开评审委员会5个工作日前,报送资格审查、申报情况、评前公示、评审组设置安排等评审工作准备情况;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向人社部门报送职称评审结果审核发证或备案相关材料。

(三)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评审质量

    一是各地、各单位、各评审委员会要畅通职称申报渠道,严格按照职称政策条件和标准要求受理申报材料,压实“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严把审核关。二是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和规则,健全评审会议记录制度,做好职称业务公开,加大接受社会监督力度,畅通职称投诉举报渠道,对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核查、及时向人社部门报告。三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各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全过程的监管指导,实行评中巡查、随机抽查和评审后复查、倒查,监管监察工作要做好记录、形成台账,严把评审关。职称评审全过程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四)做好职称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做好职称政策宣传工作,积极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渠道进行职称政策宣传、解读和发动工作,保障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平稳开展。加大力度开展职称领域中介机构整治,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各评审委员会及组建单位不得指定、委托任何营利性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开展职称评审服务相关工作,不得收取粤价函〔2006〕629号文规定职称评审费以外的“服务费”“代办费”等其他费用。


附件:


1.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32号).pdf


2.2023年度云浮市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xls


3.云浮市职称评审业务指南.docx


4.云浮市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办事指南.docx


5.职称评审表格填写注意事项.zip


6.“云专技”APP安装使用指南.doc


7.一次性告知材料收讫补正书(例).doc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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