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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参保单位:
根据《关于阶段性调整我省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经办规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8号)有关规定,我局对全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及其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进行了汇总统计和核定,现将我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实施浮动费率拟执行费率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执行费率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4日至7月8日,共15天;
受理单位:云浮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保险关系科;
单位地址:云浮市区城中路111号;
邮政编码: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21913。
附件:云浮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实施浮动费率拟执行费率情况表.xls
云浮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