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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告

时间 : 2019-05-14 17:10:54 来源 : 本站 浏览次数 :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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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各参保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过渡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1号)精神,自201951起,对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统一下调为16%

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即由原来的6668元的300%调为5782元的300%,调整后为17346元;

三、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即由原来的6668元的60%调为5782元的60%,调整后为3469.2元。

上述执行时间均为养老保险费对应的费款所属期。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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