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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云浮市2023年中医药(南药)产业创新创业团队与领军人才项目遴选申报的通知
  • 时间:2023-03-17 19:20:55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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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科技局,云城区、云安区工信局,云浮新区科经局,各有关单位:

为引进培育一批引领我市中医药(南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队伍,推动我市中医药(南药)产业升级,依据《云浮市中医药(南药)产业人才振兴计划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云浮市中医药(南药)产业创新创业团队及领军人才项目遴选实施细则(修订)》的规定,现就组织开展我市中医药(南药)产业创新创业团队与领军人才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实行独立核算的中医药(南药)企业,本市高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和中医药(南药)产业科研机构,经营(运营)情况良好且无重大违法行为、科研诚信失信记录。

(二)同一项目(引进对象)已获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类别

本年度中医药(南药)创新创业团队与领军人才项目以人才引进+科研(创业)课题的方式申报遴选,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申请单位需在申报书描述引进人才情况和科研(创业)课题,分4个类别申报:创新团队、创业团队、创新领军人才和创业领军人才。

(一)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人才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其中1项。

(二)申报单位要慎重填写申报书的内容,如获批立项,申报书中的有关内容(如人员、配套资金、经济指标、技术指标等)一般不予变更,并作为立项后签订项目任务书的指标。

(三)对符合《云浮市中医药(南药)产业创新创业团队及领军人才项目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的特殊引进对象可实行“一事一议”或“一人一策”。

三、申报条件

(一)创新团队

创新团队是指2021年1月1日之后依托重大研发平台、重点学科或中医药(南药)产业企业等方式引进的团队,引进后重点围绕中医药(南药)产业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原创性问题进行研究,或承担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项目研发攻关。

1.团队构成:团队应由3-6人组成,包括1名负责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831日后出生),团队成员在技术、应用、产业化等环节有关联性,具备达到创新目标的完整创新链。

2.团队成员职称、履历要求:团队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数占50%以上。至少有1名团队成员引进前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位2年以上),且前期应在中医药(南药)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较好的研究成果和成果转化业绩。 

3.团队成果要求: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拥有知识产权,具有行业一流水平,技术成熟并已进入产业化阶段,能较大程度推动中医药(南药)产业技术创新。
    4.工作时间要求:引进的创新团队实施期内不少于1名核心成员全职在云浮工作,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9个月。其他团队成员可兼职在申报单位工作,保证每年累计时间不少于2个月。

5.保障条件:创新团队驻在企业的要求为企业需经营运行状况良好,且技术创新体系完善,研发组织完备,企业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一般应高于2%,为团队从事的项目配足科研资金,提供相关研发设备,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为团队成员提供良好的生活保障;创新团队驻在高校、科研机构的要求为高校、重大科研平台需具有一定的中医药(南药)研究实践基础,近5年曾牵头承担或完成相关领域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课题,或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或在攻关的技术方向上拥有国际、国内领先技术成果,具备创新研究的基础设施和条件。

(二)创业团队
    
创业团队是指2021年1月1日之后依托产业化项目引进的团队,引进后重点围绕中医药(南药)创新技术在云浮产业化,或有相对成熟的产品,具有快速产业化潜力和广阔市场前景。申报单位需已在云浮注册成立1年以上(2022年3月1日前成立)。

1.团队构成:团队应由3-6人组成,包括1名负责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6331日后出生),团队在项目、产品等方面至少有1年以上稳定的合作基础,研究成果和成果转化业绩较好。团队负责人一般应为企业法人代表且为第一大股东,其投入的货币实收资本不少500万元,团队负责人个人股权占总注册资本30%以上的,也可视作企业主要创办人。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核心成员货币出资占50%以上。

2.团队成员职称、履历要求:团队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团队成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数占30%以上。至少有1名团队成员引进前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位2年以上)。 

3.团队成果要求:团队掌握的技术拥有知识产权,技术成熟并已进入开发阶段,具备产业化生产条件。创业项目成长潜力较大,目标产品市场前景较好。
    4.工作时间要求:引进的创业团队实施期内不少于1名核心成员全职在云浮工作,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9个月。其他团队成员可兼职在申报单位工作,保证每年累计时间不少于2个月。

5.资金保障:团队所在企业具有从事产业化项目所需资金,且后续资金有保障,具备持续创新创业能力。

(三)创新领军人才
    创新领军人才是指2021年1月1日之后依托重大研发平台、重点学科或中医药(南药)产业企业等方式引进的人才,引进后重点围绕中医药(南药)产业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原创性问题进行研究,或承担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攻关项目。

1.人才学历要求:引进人才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831日后出生)。

2.工作时间要求:引进后需在云浮全职工作,且项目实施期内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

3.履历、成果要求:引进的人才应为受聘来我市的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中医药(南药)技术研发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拥有符合我市中医药(南药)产业发展需要,能够促进我市中医药(南药)产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

(2)在国外知名高校或在国内拥有中医药重点学科的高等院校、高水平研究院、企业重大科研平台担任相当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对中医药(南药)领域的发展有过较大贡献,其成果处于产业领域学术前沿,为业内普遍认可。
   
(3)在国内外综合排名前500强企业、行业排名前500强企业中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精通相关领域业务,善于经营管理,有较丰富实践经验。

(四)创业领军人才

创业领军人才是指2021年1月1日之后依托产业化项目引进的人才,引进后重点围绕中医药(南药)创新技术在云浮产业化,或有相对成熟的产品,具有快速产业化潜力和广阔市场前景。申报单位需已在云浮注册成立1年以上(2022年3月1日前成立)。

1.人才职称、履历要求:引进人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6331日后出生);有相关创业经验,或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中高层职务2年以上,具有主持研发成果成功实施产业化的经历。

2.工作时间要求:引进后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

3.成果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其中医药(南药)领域技术成果为国际先进、填补国内空白或处于省内一流水平,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开发潜力。符合我市中医药(南药)产业发展方向,可直接进行产业化,或已完成前期开发,进入中试或样品制造阶段,具有稳定实验数据和中试产品的项目。
    4.登记、投资条件:创业领军人才所创办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且申报人拥有该企业不低于30%的股份(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企业,申报人拥有该企业股份比例可适当降低),并担任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或副总经理以上职务。

    (五)其他条件

1.引进人才申报前已入职申报单位的,首次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在2021年1月1日后,项目申报人才获批入选的,从入选时间开始,引进人才需在项目单位服务3年以上。引进的人才为意向引进的,须承诺入选后3个月内加入申报单位,与该单位签订3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引进人才同时符合本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市里配套或者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全职引进的须在云浮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费;或承诺入选后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费。兼职引进的,须提供在云浮工作相关证明、纳税证明。

4.在单位工作时间的考核,全职引进的,以劳动合同、人事工资证明、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等为准;兼职引进的,以合作协议、在岗证明、人事工资证明、纳税证明、差旅费等为准。

  四、申报时间、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为通知印发之日起至63017:00

(二)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取纸质申报的方式,申报人可到云浮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下载获取申报通知,并按申报类别选择填写相应的申报书,准备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五、扶持措施

(一)引进人才项目以现场考察、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方式产生。按国内、省内、行业领先水平,对入选创新或创业团队项目,分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三个档次予以资助;对入选创新或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分120万、80万元、50万元3个档次予以资助。

(二)项目资助资金的60%用于科研经费,按照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有关规定使用,40%由受资助人才(团队)自主使用。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按申报类别选择填写并提交:《云浮市中医药(南药)产业创新团队申报书》(附件1)、《云浮市中医药(南药)产业创业团队申报书》(附件2)、《云浮市中医药(南药)产业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书》(附件3)或《云浮市中医药(南药)产业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书》(附件4)。

(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下同),一般应包括:

1.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海外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明;

2.引进人才与申报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意向聘用合同、合作协议(需明确每年在申报单位累计工作时间),创业人才在申报单位投资的证明材料;

3.申报人现任职务证明材料;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如: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新药生产许可、成果鉴定报告、成果登记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等;

6.主持或参与过的重点科研项目(国内外重点科研项目、关键技术应用项目)证明材料;

7.全职引进创新创业团队与领军人才在岗证明(工资证明、所得税证明等),未签订合同的,需提交承诺书并在立项3个月内签订合同。

(三)材料报送要求。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时报送,申报单位须将填写好的申报书连同相关附件证明的申报材料,签章后纸质版(一式4份)报送。各县(市、区)企业引进的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申报材料于6月30日17:00前送所在地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各县级科技主管部门于7月15日17:00前将推荐材料报市科技局成果专家科;市直有关单位引进的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申报材料于6月30日17:00前报送市科技局成果专家科。申报材料电子版以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为邮件主题发送电子邮箱:kjj8921136@163.com

七、监督管理

(一)市科技局每年将对获批立项的中医药(南药)产业创新创业团队以及领军人才项目开展年度考核,项目承担单位需按要求向属地科技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当年的工作总结报告,由各地县级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当地总结报告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将采取查核书面材料与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不及格的需整改落实。

(二)云浮市中医药(南药)产业创新创业团队以及领军人才资助资金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严禁虚报、冒领、贪污、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

(三)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须加强监督管理,市科技局将对中医药(南药)产业创新创业团队以及领军人才工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不予发放或追回已发放的财政资金,并将其列入严重失信记录名单实施联合惩戒,5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相关财政补贴,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成果专家科 张舒怡,8921136

  

    附件1:云浮市中医药(南药)产业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书

    附件2:云浮市中医药(南药)产业创业团队项目申报书

    附件3:云浮市中医药(南药)产业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书

    附件4:云浮市中医药(南药)产业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书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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