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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试对象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且须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报名条件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从撤销教师资格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面试科目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
四、报考流程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五、考试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规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七)更多中小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信息,敬请关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广东省教育厅网站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云浮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和云浮市教育局官方微信(云浮教育)。如有疑问可拨打云浮市教育局招生办咨询电话:0766-88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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