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是否继续?
《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公告
黎志强:
你(单位)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于2022年3月14日驾驶粤WL6779/粤W2223挂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行为。经审理,我局认为你(单位)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因与你(单位)联系未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粤云交违通[2022]39422号)。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违法行为通知书》(地址:广东省云浮市市区大塱一号交通大楼,联系人:黄星权,电话:0766-8926879),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单位)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核实。
特此公告
云浮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17日
      版权所有: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云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维护:云浮市交通运输局     
  云浮交通运输局 纪检组 投诉电话:0766-8926012    邮箱:yfjt8926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