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李小姐
留言日期:
2025-04-02
主题:
牙冠是否可以用医保?
内容:
想问一下牙冠是否可以用职工医保的定点医院报销?如果不能报销,能否使用医保的个人账户支付?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4-02
答复时间:
2025-04-03
答复单位:
云浮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你好群众,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1.根据《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牙冠不属于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但限工伤保险报销,即参保人是因工受伤需要牙冠修复牙齿,使用目录范围内的牙冠产品可享受报销待遇。若参保人不符合上述情况,前往定点医院就医购买使用牙冠是不能报销的。

        2.根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府办〔2024〕1号),我市职工参保人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可前往我市有相关治疗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使用职工个人账户支付有关费用。

        如需咨询更多政策报销事项,可致电0766-8869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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