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会飞的鱼
留言日期:
2024-01-30
主题:
关于社保一些问题的解答
内容:
1、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规【2023】5号文的规定,为保障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问的失业人员生育权益,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地同步参加生育保险,自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失业人员及其未就业配偶享受待遇,停止缴费次月起停止享受待遇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2、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才可按照规定享受 请问一下:1.第一点是什么意思?是指在生育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会直接在失业保险金那里扣除生育保险费吗?这就能享受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吗?如何办理??失业人员的配偶有购买职工保险的,如何使用生育津贴? 2.失业人员自己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里面包含生育保险吗?有没有生育津贴?如何缴纳?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1-30
答复时间:
2024-02-01
答复单位:
云浮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群众,您好!关于您在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问题,我中心已于2024年1月31日下午14点35分致电回复,现就该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规〔2023〕5号)文中“一、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地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其参加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与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致,缴费比例为参保地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个人不缴费,参保缴费流程按照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办理。二、参加生育保险的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其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自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失业人员及其未就业配偶享受待遇,停止缴费次月起停止享受待遇。”

  一、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其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二、自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三、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的失业人员可提前向定点医疗机构或参保机构提出产前检查备案定点申请,成功备案后的产前检查费用即可报销,生育住院出院时即可联网结算报销;失业人员的配偶有购买职工保险的,如符合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的,可在休完产假后向参保机构提出生育津贴金的申请或生育津贴超过30天的,可申请按月拨付(根据连续参保缴费的情况)。

  四、失业人员的配偶有购买职工保险的情况:

  1、失业人员的配偶属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的,其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2、失业人员的配偶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生育保险)的,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起止时间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一致。

  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重新就业前,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生育保险),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云浮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766-886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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