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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云浮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根据云医保发〔2022〕34号,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后不再缴费,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
(一)2012年12月31日前(含)退休的,退休后在本市实际缴费累计满10年。
(二)2013年1月1日后(含)退休的,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含按规定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包括全国各地参加职工医保并已按规定转移到本市的实际缴费年限。
2022年12月31日前(含)退休的,男满22年、女满22年;
2023年退休的,男满23年、女满22年4个月;
2024年退休的,男满24年、女满22年8个月;
2025年退休的,男满25年、女满23年;
2026年退休的,男满26年、女满23年4个月;
2027年退休的,男满27年、女满23年8个月;
2028年退休的,男满28年、女满24年;
2029年退休的,男满29年、女满24年6个月;
2030年及以后退休的,男满30年、女满25年。
2.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
二、云浮市职工医保视同规定:
(一)根据粤医保规〔2022〕6号第七条:参保人员在本省各市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互认,并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二)根据云府〔2018〕47号第十五条:外地转入本市的参保人,其在外地的缴费年限可计算为累计年限。具体缴费年限以转出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年限凭证为准。
(三)根据云府〔2018〕47号第十七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当月起,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为登记失业人员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时,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为其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该年度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为缴费基数,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缴费费率逐月从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并按规定划入个人账户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除上述职工医保视同外,目前我市职工医保政策未有其他视同缴费规定。
日期:2024年1月11日
承办单位:云浮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