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妮子
留言日期:
2023-03-10
主题:
请问本市对于空置房的物业费有减免的政策吗?
内容:
据了解,很多地方对于空置房的物业费用都有减免的政策,请问本市对于空置房的物业费有减免的政策吗?如果有,政策是怎样规定收费的,麻烦告知一下,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3-10
答复时间:
2023-03-14
答复单位: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内容:

关于网上留言“请问本市对于空置房的物业费有减免的政策吗?”的回复


小妮子:

  你好!现对你网上留言“请问本市对于空置房的物业费有减免的政策吗?”回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物业买受人应当在建设单位交付物业后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尚未出售或者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按照该物业区域同类物业的标准全额交纳。建设单位出售物业时,不得承诺或者约定减免物业服务费用。建设单位已经承诺或者约定减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目前我局暂未收到国家、省、市有关空置商品房物业费减免的相关政策。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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