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陈小姐
留言日期:
2022-01-10
主题:
省内异地急诊入院
内容:
买了罗定城乡医保的居民在中山市人民医院看急诊,因高血压导致脑出血做手术住院,请问该居民出院结算是如何办理?报销比例是多少?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1-11
答复时间:
2022-01-11
答复单位:
云浮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1.参保人可办理直接结算。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在中山市人民医院住院就医后,可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办理直接结算,系统会识别参保身份并按照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报销。

  2.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37.5%,大病保险报销按规定支付。中山市人民医院属于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相关规定,直接到市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符合政策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报销比例为37.5%,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30万元,包括住院(含分娩)医疗费和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支付金额。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年内自付部分累计达到1.5万元以上,符合政策报销范围内的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按以下规定支付:

  (一)5万元(不含)以内,大病保险赔付60%;

  (二)5万元(含)~10万元(不含),大病保险赔付65%;

  (三)10万元(含)以上,大病保险赔付70%。

  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赔付限额每人20万元(不含特殊困难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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