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昵称:
阿敬
留言日期:
2026-03-03
主题:
异地就医结算
内容:

我父亲在云浮市参加居民医保。2025年在广州市某医院门诊就医的发票,可以拿回云浮报销一部分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3-05
答复时间:
2026-03-05
答复单位:
云浮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群众您好,针对所询问题,答复如下: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府办〔2024〕1号)规定: 一、普通门诊异地报销: 办理了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且在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在选定的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就医地普通门诊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纳入直接结算。参保人在省内异地或跨省异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因医疗机构未开通相关服务、网络故障等原因,未能办理联网直接结算的,医保经办机构不补发相关待遇。 未办理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未在选点医院就诊,临时到广州医院就诊的普通门诊费用,不在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内。 二、门特病种费用报销: 如果您父亲的门诊费用属于55种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内的合规费用,且已完成门特备案,即可按照门特相关规定申请零星报销。具体的门特病种目录和报销流程,您可以通过“云浮医保”微信公众号、云浮市医保局官方网站查询,也可拨打云浮市医保经办电话咨询:0766-8869773。 三、所有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必须于次年3月31日前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资料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请您对照上述规定办理,具体也可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