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态环境部门和相关部门一道,从水源取水到水龙头出水,设置了严格的监管措施和标准,全力保障供水安全。一是开展“拉网式”排查。指导各地提前识别重点关注断面和风险河湖,运用遥感监测、无人机等技术手段,汛前对入河排污口、工业园区及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等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不漏盲区。对排查出的问题,第一时间分析原因、压实整改责任,把污染物入河入湖风险降在前端、控在萌芽。二是开展分析会商。完善工作机制,对汛期水质异常波动、日均值劣V类、蓝藻水华等问题,及时开展分析会商,点对点指导地方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加快整改。三是加强水质监测。密切关注气象水文动态,加强水质监测,充分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站作用,逐一识别汛期问题断面,督促指导地方加密监测频次,一旦发现水源地水质存在风险隐患,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妥善处理处置。
2.市民群众如遇极端天气,请留意官方发布公告,切勿轻信和传播谣言。日常请饮用煮沸后的水,更加安全卫生。同时,不要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或污水,减少污染源入河。如发现偷排污水、垃圾淤积等影响水环境的隐患,请及时拨打12345热线反映。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扫码进入
扫码进入
扫码打开
扫码进入
扫码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