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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19-2020年我市清洁生产服务机构的通告
按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3号)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的通知>的函》(粤环函〔2018〕881号)的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十三五”绿色清洁生产企业全面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我局拟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开展我市2019-2020年清洁生产企业审核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征集时间
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8月31日。
二、承担机构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我省(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
2.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3.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具有清洁生产相关工作经验,具备清洁生产工作专家库,有较强组织协调团队和专职工作人员。
具有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宣传、推广及培训经验和能力者优先。
三、委托事项的工作内容及进度要求
(一)委托事项内容
组织2019-2020年一般流程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和简易流程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共计约100家(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流程清洁生产审核费用不超过4000元/家,预估数量:60家;简易流程清洁生产审核费用不超过2000元/家,预估数量:40家。总费用预估不超过32万元,按实际完成一般流程和简易流程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数量支付费用。
(二)进度要求
计划2020年12月底前完成100家企业验收任务,并提交工作报告。具体完成时间,视实际情况而定。
四、验收方式
参照粤经信规字〔2017〕3号文和粤环函〔2018〕881号。
(一)一般流程清洁生产审核的评估验收
现场评估验收的专家组由3-5名熟悉行业、清洁生产及节能环保的专家组成。现场评估验收程序包括听取汇报、材料审查、现场检查、询问答辩等,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企业汇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包括审核过程、实施方案、取得绩效、存在问题、持续计划等;
2.专家组审查、核实企业清洁生产相关材料,包括审核验收报告、清洁生产方案实施证明资料、环评批复文件、排污许可证、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等;
3.专家组考察企业生产现场,实地检查清洁生产实施情况,包括方案实施、管理状况、工艺设备情况、水及能源监测计量设备情况等;
4.专家组询问企业清洁生产实施情况,重点审查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真实性,审核报告的规范性,污染减排、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工业装备控制、产品和服务等改进效果,环境、经济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并核实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5.专家组按照《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评分表》和《云浮市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服务情况评价表)进行评分,并形成评估验收意见。
(二)简易流程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
应组织1-2名专家到企业进行现场验收,检查中/高费方案实施情况,核实清洁生产绩效,确定清洁生产水平,按照《云浮市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服务情况评价表)进行评分,并形成验收意见。
五、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服务工作的机构需提交申请书(包括申请机构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1. 机构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
2. 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完成同类项目证明,以及能证明本机构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清洁生产工作专家库、单位专职工作人员等情况;
4.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组织开展我市2019-2020年清洁生产企业验收方案(包括总体思路、人力投入、工作开展方式、时间进度、经费使用、培训/验收质量承诺等)。
6.报价情况。
六、申请书提交时间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光盘一份)密封后在本项目征集期内交至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联系人:石秀娟,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星岩二路112号,邮政编码:527300)。
七、咨询电话
0766-8822218(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八、我局将按内部遴选有关程序确定本项目最终承担机构,并与其商议签订正式委托合同。
附件:申请机构基本情况表
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