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云浮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公告。
云浮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9日
| 索引号: | 11445300007175604B/2024-00111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8-19 |
| 名称: | 关于确定云浮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8-19 | |
| 主题词: | |||
经云浮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公告。
云浮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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