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完善云浮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云府办函〔2022〕118号)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你单位《关于调整完善云浮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云文广旅体请〔2022〕58号)收悉。
市人民政府同意调整完善云浮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云浮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
附件
云浮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提升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调整完善云浮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督促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协调解决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审核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文广旅体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中医药局等14个单位组成。市文广旅体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文广旅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文广旅体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文广旅体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研究具体事项时,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地方和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问题,主动做好相关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协同、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并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成员单位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相关情况。
云浮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 黄小涧 市文广旅体局局长
副召集人: 赖森贤 市文广旅体局副局长
成 员: 陈 发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四级调研员
李海咏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区惠红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张育川 市教育局三级调研员
林文前 市科技局副局长
江建明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伍金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永慧 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
邓文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曾庆固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陈志远 市商务局副局长
欧旭洲 市文广旅体局副局长
李醒培 市文广旅体局二级调研员
莫灿辉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陈权英 市中医药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