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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175604/2013-00913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3-08-15
名称: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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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15  浏览次数:-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云府办〔2013〕31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云浮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民政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31日

 

 

云浮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 

  

为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粤府办〔2012109号)精神,结合云浮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争创生态文明发展示范区、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云浮,从服务城乡居民、建设幸福村居出发,坚持公益性和便利性,坚持“共谋、共建、共管、共享”,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村,全力打造健康、生态、幸福的宜居社区,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居住条件,进一步健全我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切实推动社区服务精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努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增强社区居民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居民。以居民满意度作为检验社区服务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提供便利、高效、优质的社区服务,加快非户籍常住人口纳入服务范畴的步伐。

2.政府主导,协同共治。强化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增强社区服务可持续发展能力。把“共谋、共建、共管、共享”理念融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引导社区成立社会组织,完善社区协同共治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共建和谐社区,共享幸福生活。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区分不同地区、不同社区类型,加强指导,鼓励发展特色鲜明、功能明显、类型多样的社区服务。

4.改革创新,城乡协调。深化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制改革,创新社区服务方式,提高社区服务效益。将农村社区服务与城乡社区建设,创建生态文明村、宜居社区、平安社区等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2015年,逐步形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城乡统筹、主体多元、功能齐全、设施配套、服务完善的社区服务体系,切实保障社区困难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基本满足社区居民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使社区更加和谐稳定,社区居民生活的便利性、舒适度、幸福感普遍增强。

——理顺镇(街)与社区的职责,完善基层政务服务体系,满足社区居民就近获取政务服务的需求。到2015年,全市镇(街)普遍设置跨部门的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实行“一站式”政务服务。

——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和社会组织为载体,满足社区居民就近获取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区的公共服务平台,力争到2015年,全市50%城市社区和20%建制村建有公共服务站。有条件的社区建有文体活动中心、健康计生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个家庭服务中心,60%以上的街道和所有乡镇建有健身小广场或公园、城乡社区设有1处以上户外健身活动点。60%自然村建设成为生态文明村。

——运用市场手段发展生活服务,满足社区居民就近获取生活服务的需求。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居家养老、社区照料等家庭服务业和餐饮、维修等便民利民服务。有条件的城乡社区铺开社会工作站建设。

——选好配齐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者与社区常住人口户数比例达到1300。平均每个社区拥有5个社区社会组织。注册社区志愿者人数达到社区常住人口的8%以上,20%以上的社区居民每年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一次以上。

——建立社区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中心,实现社区日常管理、社区公共服务、社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智能化,推广交费易、电子商务等社区智能化商务服务,推广使用电子政务平台,城市社区的公共服务事项80%以上实现信息化办理、建制村50%以上的公共服务事项实现信息化办理。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社区公共服务。

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积极开展农村社区服务,建立健全政府公共服务、村民志愿互助服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相衔接的覆盖农村全体居民的新型社区服务体系。依托街道社区开展“一站式”服务,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着力提升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优先保障低收入及困难群体的服务需求,逐步将社区流动人口纳入服务范畴。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动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统筹协调发展。

1.加强社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完善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临时救助和专项救助为补充的社区救助服务体系,实现应保尽保。大力发展社区为老、助残、关爱妇儿等服务项目。完善社区慈善物资站点建设。开展社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就业服务。落实扶持补贴,探索基层就业途径,提供就业援助。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巩固全民医保,完善住房保障,实施社会保障“一卡通”制度。

2.加强社区健康计生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落实居民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以及儿童、孕产妇、老年人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积极开展社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家庭医疗、社区康复等基本医疗工作。构建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提供优质计生技术服务。

3.加强社区文化、体育、环保服务。推进城乡社区文化设施建设,把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建设,拓展投资渠道,完善面向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2013年底前所有城乡社区的文化室要按照省、市要求全面建成。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业余读书、摄影、书画、合唱、舞蹈等各类文化艺术活动,为群众提供公益文艺演出、艺术讲座和文艺创作辅导。健全体育健身设施,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举办群众体育竞赛,开展国民体质测定工作。规范社区档案管理与服务。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开展农村卫生清洁行动。广泛开展社区教育科普活动,倡导节能环保生活方式。

4.加强社区外来人口服务。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平台建设,外来人员较多的社区,建立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中心(所),实行“一站式”服务管理。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异地务工人员入户积分制,鼓励有固定居所、就业稳定人员落户城乡社区,逐步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让更多外来务工人员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监督。进一步深化以居住证制度为核心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证通”制度,实现居住证在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一证通”功能,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法律援助、计划生育、卫生保健、职称评定等公共服务上平等给予持居住证流动人群权利,深化居住证在商业、金融业、服务业等领域的功能拓展,实现一卡多能、一卡通用

5.加强社区安全服务。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在创建平安云浮的基础性作用,科学划分警务区,健全社区警务室,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减灾防灾、残疾预防、突发事件应急等社区安全教育。严厉打击社区传销、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做好社区青少年犯罪预防、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推进社区综治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诉求表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切实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推进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全面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确保到2015年,90%以上的社区以及社区内的单位、企业、校园、医院、家庭达到平安创建标准,无重大刑事案件、治安事件或群体性事件发生、无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小事不出村,村民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90%以上,民事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0%

6.加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理顺农村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创新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和财务监管模式。完善农村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实施信息兴农工程和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发展农资营销、农技咨询、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等生产性服务。结合幸福村居创建行动,努力实现农村基本生活服务、日常文体活动、健康保健、矛盾调解“四个不出村”。

(二)推动社区互助和志愿服务。

1.提升村(居)委会服务能力。规范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站,协助村(居)委会开展依法协办协管的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建立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定期定点接访社区居民制度。实施“强居促和谐、强村促稳定”(简称“双强双促”),力争到“十二五”期末,10%的城乡社区(12个社区、85个村)达到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标准。

2.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工程。积极发挥居委会枢纽功能,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采取降低门槛、简化程序、资金与场地扶持、人才培养、购买服务等措施,大力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的社区社会组织,重点培育以开展公益慈善、福利服务、文体娱乐、安全保卫、卫生环保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到2015年,平均每个城乡社区拥有5个社区社会组织(含备案),经常性组织开展社区活动。

3.完善社区志愿服务体制。创新社区志愿服务模式,构建社区与社会服务机构和社会服务项目紧密结合的志愿服务体制,形成由社会服务机构发展义工队伍,由社工带领义工的社会服务模式。创新义工注册管理体制和表彰激励机制,促进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提升志愿服务的水平。开展结对帮扶、捐资捐物等多种形式的社区互助活动。组建社区群防群治队伍,开展邻里守望活动,维护社区治安秩序。推进社区内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服务活动设施向社区居民免费、低偿开放,建立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责任评价机制。

4.探索开展社区社会工作站建设。在有条件的社区,探索建设开展社区社会工作站,实行社工(员)+义工(志愿者)的运作模式,建立家政志愿服务队、文体志愿服务队、平安志愿服务队、红十字志愿服务队等服务队,为社区居民提供家居养老、教育辅导等多个服务项目,引导广大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志愿服务,通过助人自助,共建共享的实际行动,致力培育有困难找社工,有时间做义工的社区志愿服务文化,建设友好社区。

5.完善社区共建共享制度。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培育和发展乡贤理事会,“共谋、共建、共管、共享”理念融入社区各项建设当中,突出发挥社区居民主体作用,把社区建设与实行竞争性“以奖代补”项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信用村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激发社区居民参与热情。

(三)发展便民利民服务。

1.合理布局服务网络。合理规划布局肉菜市场、超市等社区生活服务设施,鼓励邮政、金融、电信、供销、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事业单位在社区设点服务。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兴办居民服务业,提供购物、餐饮、维修、美容、美发、洗衣、家政、物流配送、废品回收等便民利民服务。力争到2015年,形成城市社区“15分钟服务圈”、农村社区“半个小时服务圈”。

2.普及物业管理服务。新建住宅小区全面推行物业管理服务。对老旧城区、郊区的社区环境进行改造,创造条件引入物业服务公司;对不具备条件的社区实行聘请保洁员、治安员等简易物业管理服务,或自助互助式物业管理,维护社区环境卫生与居家安全。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将社区物业服务纠纷纳入人民调解范围。到2015年,新建住宅小区基本实现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全覆盖。

3.发展家庭服务业。以家政服务、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为重点,培育发展家庭服务市场。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加大财政扶持,加快培育发展家庭服务业。每个县(市、区)努力打造12家知名度高、信誉好、管理规范和具有专业特色的家庭服务龙头企业,引导家庭服务业向专业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力争“十二五”期间家庭服务业新增就业3000人以上,从业人员技能素质明显提升,60%获得初级以上职业技能证书。

(四)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1.完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按照辖区面积与人口规模,合理规划社区服务设施的布局和数量,通过调剂、置换、购买、新建等方式落实建设任务。除专业性服务用房单设外,社区服务设施提倡资源共享。城市社区室内服务活动设施面积每百户居民不低于2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所面积每百户居民不少于30平方米,农村社区适当增加面积,基本满足居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求。

1)推进镇(街)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基层资源构建跨部门的综合服务平台,在乡镇(街道)设置综合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乡镇(街道)综合政务服务平台接受乡镇(街道)领导和县级政府职能部门业务指导,主要承担采集汇总社区基础信息、办理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等行政事务。“十二五”期间全市所有镇(街)建有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其中街道综合政务服务平台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乡镇综合政务服务平台面积达到250平方米

2)推进社区“六个一”工程建设。结合省的建设标准以及生态文明村建设和宜居社区建设要求,通过改建、扩建、置换、购买等方式,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站、文体活动中心、健康计生服务中心、家庭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小广场或公园等“六个一”工程建设。制定住宅物业配套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的意见,落实新建住宅小区的“六个一”工程要同期规划、设计、建设和交付使用。

3)推进生态文明村建设。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群众主体、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把生态文明和“共谋、共建、共管、共享” 理念融入城乡社区的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等各个建设领域,在城乡社区中重点发展生态经济,优化生态环境,培育生态人文,着力构建“产业带动、土地流转、金融支撑、协同共治、生态文明”的改革发展体系,努力将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富裕家园、美丽家园、幸福家园。

2.完善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快三网融合网络改造,拓展三网融合应用深度,加大智能社区建设力度,建立与镇(街)及政府部门对接的社区基础数据中心或社区综合信息系统,完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大力发展便民利民服务,加快推进市县两级网上办事大厅综合平台建设和镇村网上便民服务系统建设,建设镇村基层便民服务站,整合社区就业、社保、低保、卫生、计生、文化、培训等公共服务信息,为居民提供社区地理、天气、餐饮、住宿、交通、教育、家政、休闲、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等信息,发展面向社区居民的一站式服务。以地市、县(市、区)为单位,建设集政策宣传、信息发布、居民论坛、便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服务网站群。到2015年,各县(市、区)都建有社区服务网站群,社区服务覆盖到80%的城乡社区,城镇家庭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0%以上。

(五)加强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村(居)委会队伍建设。按照每个社区居委会配备3-9人、村委会配备3-7人的职数要求,依法依规选好配齐村(居)委会班子。逐步提高村委会中女性成员比例,每个村委会配备1名以上的女性成员。按照省的要求,逐步推动2014年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建立村(居)委会成员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

2.加强社区专职人员队伍建设。通过招聘、选调、委派等方式增配工作人员,使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与社区常住人口户数比例达到1300。落实“一社区一名大学生”政策。鼓励复转退伍军人到社区工作。支持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等各种职业资格培训和学历教育,进一步提高从业水平。规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管理、考核、表彰工作及工资待遇。

3.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依托现有机构和基地,建立市级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市级社会工作人才培育基地和社会工作专业重点实训基地,培育发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围绕社区居民服务需求,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家庭服务中心等设施,开发社工岗位或购买社工机构服务。到2015年,力争每个城乡社区有1-3名社会工作者参与社会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协调机构,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牵头协调作用,明确部门分工,统筹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上下贯通、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社区服务工作机制。各地要将社区建设成效纳入政府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加强社区服务督促检查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

制定和完善社区服务设施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社区服务标准体系,推动社区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在用地、用房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简化社区服务工商、社会组织登记手续。各地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积极争取省财政加大对我市社区的转移支付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投资社区服务事业,扩大社区服务资金来源。

(三)加强监督评议。

加强对各服务主体提供社区服务情况的评议监督,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立居民对社区公共服务开展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制度,将社区服务居民满意度纳入绩效评价标准。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云浮军分区,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省驻云浮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