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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云浮市云石实验学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2 16:14:38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 【字体:

  云浮市云石实验学校义务阶段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自2023年秋季开学起执行,试行两年期满,根据成本监审结论,统筹考虑云城区经济发展水平、学校办学条件、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我局拟定了《云浮市云石实验学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至12月9日,公众可通过邮寄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邮寄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西路65号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27300 ,邮箱:yf8182338@163.com,联系电话:0766-8186608。

  附件:云浮市云石实验学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2日

 

云浮市云石实验学校收费标准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成本监审结论,统筹考虑云城区经济发展水平、学校办学条件、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云浮市云石实验学校继续执行《关于云浮市云石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云发改价格〔2023〕33号)的收费标准,即:

  一、小学学费为每生每学期15800元,初中学费为每生每学期19800元,学费已含课本费、作业本费、学生体检费。学校收取义务教育阶段学费时须扣除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部分(含购买学位经费),扣除部分不低于省市规定的公用经费补助标准。

  二、小学半走读住宿费每生每学期1000元,小学、初中全寄宿住宿费每生每学期2200元。

  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非营利和学生自愿原则,按实际发生额收取,收支情况每学期至少向学生公布两次。

  四、其他事项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10号)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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