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正群微化学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办理广东正群微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端电子化学品和专用化学品项目核准的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为促进工业园区的产业升级改造,加强云浮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广东正群微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端电子化学品和专用化学品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正群微化学有限公司(投资项目代码为:2508-445303-04-01-859784)。
二、项目建设地点: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绿色日化产业集聚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01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264.8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甲类仓库、罐区、公用工程等基础设施,配套供电、给排水、绿化工程。生产能力为年产10万吨高端电子化学品和专用化学品(年综合利用废酸性抛光液(危废编码:HW17 336-064-17)30000吨),同时储存分装104种化学品,储存分装量为216530t/a。
四、项目本期投资估算:估算总投资17940.8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7940.8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广东正群微化学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五、项目建设时间:2026年3月-2027年3月
六、请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要求,加强节能管理,切实落实好项目申请报告提出的节能措施。项目建设要按照基建程序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及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切实做好环境和生态保护工作。
七、项目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查、检测机制和验收制度,加强应急管理,确保项目施工安全和稳定运行。
八、项目单位要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跟踪监控,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营运管理,保证项目安全、环保、高效运行。
九、项目工程建设和设备招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十、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广东正群微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端电子化学品和专用化学品项目核准的函》、《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东正群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端电子化学品和专用化学品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复函》(云安区府函〔2024〕17号)、《广东正群微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端电子化学品和专用化学品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云安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正群化工实业有限公司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的意见》、《不动产权证书》(粤(2023)云浮云安不动产权第0002843号)、《广东正群微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端电子化学品和专用化学品项目申请报告》。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二、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三、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22日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广东正群微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端电子化学品和专用化学品项目
项目代码:2508-445303-04-01-8597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