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审定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请示》(云区发改〔2024〕98号)已收悉。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能油气函〔2020〕14号)精神,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在《云浮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附表8序号17油站编码云浮17规划点建设加油站,油站等级为二级。建设地址位于云城区高峰街云六路旁(粤<2024>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09026)地块。
二、请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等文件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道和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12座)、高速公路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两对(4座)、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车行距离大于1.8公里)等规定。用地控规性质必须符合加油站用地,并做好项目选址论证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衔接工作。
三、请你局指导申请企业凭批复文件向所在地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气象等相关部门申报办理相关手续,依法依规推进建设。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四、本新建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的,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加油站申请企业须在有效期内取得住建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不得开工建设。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