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新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中广核新兴风电场“大代小”改造工程核准变更的函》(广核新能新兴函〔2024〕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中广核新兴风电场工程项目于2010年12月23日取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广核新兴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能新〔2010〕1235号);于2013年6月26日取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广核新兴风电场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的复函》(粤发改能新函〔2013〕1875号),调整后项目共建设单机容量为0.8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46台,总装机容量为39.1兆瓦;于2014年1月20日实现全容量并网。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3〕45号)关于推进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工作要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粤府〔2017〕113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为有序推进中广核新兴风电场改造升级工作,同意建设中广核新兴风电场“大代小”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广核新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投资项目代码:2408-445321-06-02-810310)。
二、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太平镇和里洞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装机90兆瓦,拟拆除原风电场内46台0.85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拟安装15台6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机组台数及实际单机容量以设备招标最终结果为准),风力发电机组拟通过35千伏集电线路送至陆上升压站。项目将通过租赁方式配置9兆瓦/18兆瓦时新型储能。
四、项目本期投资估算:工程静态投资为48253万元,动态投资为48929万元。项目资本金14678.7万元,占工程动态总投资的30%,其余资金通过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建设时间:2024年12月-2025年12月。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附件2)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局。
七、请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要求,加强节能管理,切实落实好项目申请报告提出的节能措施。项目建设要按照基建程序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及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切实做好环境和生态保护工作。
八、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1。
九、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中广核新兴风电场“大代小”改造工程核准申请报告》、《新兴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广核新兴风电场“大代小”改造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项目用地不动产权证》、《新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关于征求中广核新兴象窝风电场“大代小”改造项目选址意见的函>的复函》、《新兴县林业局对<关于征求中广核新兴象窝风电场“大代小”改造项目选址意见的函>的回复意见》、《云浮市林业局关于<关于征求中广核新兴象窝风电场“大代小”改造项目选址意见的函>的复函》、《云浮供电局关于征求中广核新兴象窝风电场“大代小”改造项目初步接入系统方案的复函》。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一、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二、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附件:1.项目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1.项目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中广核新兴风电场“大代小”改造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