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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云浮市发展改革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发改办函〔2022〕15号)
发布时间:2022-09-05 11:04:20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 【字体:

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云浮市发展改革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2日


云浮市发展改革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8〕193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投资函〔2018〕4142号),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市发展改革局各科室在审批、核准、备案以及监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括境外投资项目、对外援助项目)过程中所制作或保存的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全部对外公开。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公开内容。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市发展改革局各科室按照“谁审批、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原则,分别负责公开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项目信息,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

  1.批准服务信息。按照标准化工作要求,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全面公开权责清单范围内的涉及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及其他类型事项的办事指南信息。具体事项包括: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服务事项信息;项目招标核准服务事项信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服务事项信息;其他相关事项服务信息。各审批服务事项的具体信息应当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市发展改革局体改科牵头、各科室负责)

  2.批准结果信息。通过政务服务网窗口、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开项目批准结果信息。具体事项包括: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投资概算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项目备案结果、节能审查结果、招标事项核准结果等。具体信息包括:项目代码、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内容、总投资、批准机关等。其中,项目备案结果信息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公开。(市发展改革局各科室分别负责)

  3.招标投标信息。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8〕201号)要求,督促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依规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等信息,并同步共享至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市发展改革局体改科牵头、各科室分别负责)

  4.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信息。落实《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云府函〔2020〕11号),按照《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关于开展“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每年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工作计划等安排,通过市发展改革局门户网站等,依法依规公开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事项的检查,以及对企业违反《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行为予以处罚的信息。(市发展改革局各科室分别负责)

  5.其他相关信息。市发展改革局制作、保存的依法依规可以公开的其他项目信息。(市发展改革局各科室分别负责)

  (二)强化公开时效。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招标核准、节能审查等批准结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原则上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其他信息,确定为主动公开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确定为依申请公开的,应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申请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市发展改革局各科室分别负责)

  (三)进一步落实项目审批前公示制度。市发展改革局审批、核准重大建设项目,在受理行政审批申请后、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前,应当将项目申报单位及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地点及建设期限、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申请审批内容、审批科室及联系方式、公示期限、社会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等内容,通过市发展改革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畅通公众咨询、投诉、提出意见建议渠道,保障公众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等权利,接受社会监督。(市发展改革局各科室分别负责)

  (四)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进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通过“信用云浮”网站依法依规公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市发展改革局体改科牵头)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分工协作,落实工作责任。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局政务公开工作统一管理,统筹推进。市发展改革局各科室要在局办公室指导下,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法及时公开制作、保存的项目信息。

  (二)积极拓展公开渠道。要充分利用政务服务网、门户网站等及时公开各类项目信息,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要积极拓展项目信息公开渠道,加快完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专业化信息平台功能,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共享和公开。

  (三)加强督促考核。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督促机制,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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