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统计局、金融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林业局、云浮海关、云浮市税务局、云浮银保监局、中国电信云浮分公司、中国移动云浮分公司,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市各支行: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108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1080号).pdf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云浮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