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云浮新区经济发展局、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企业服务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以及《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程序性节能审查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19〕85号)要求,节能审查事项实施程序性审查,为推行项目单位承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查机关不再组织节能报告评审。节能报告编制完成后,由项目单位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技术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
二、实行项目单位节能承诺制。项目单位申请项目节能审查时需按要求作出节能承诺(节能承诺书样式见附件)。
三、规范节能审查申报材料。程序性节能审查,审查机关重点对项目单位组织编制的节能报告、节能技术评审意见和项目单位节能承诺书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四、节能审查手续办理层级。依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六条、《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第七条,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以及国家明确不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中的项目,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含1000吨标准煤,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但电力消费量满500万千瓦时)、5000吨标准煤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地级以上市节能审查部门负责;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含5000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省级节能审查部门负责。
五、节能审查手续办理途径。项目单位可登陆广东省政务网,选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云浮市)”,进入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传有关节能审查申报材料并提交我局进行办理。
六、加强节能审查项目监督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各属地发改部门要配合做好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如发现未履行节能承诺,以虚假材料通过节能审查等情况,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我局,我局将撤销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并将相关失信行为通过“信用云浮网”等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附件:项目单位节能承诺书样式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20日
附件:关于做好项目节能工作的承诺书及项目主要能耗指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