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一般按照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和有害垃圾进行“四分类”。
1、餐厨垃圾
根据城市实际分为家庭中产生的易腐食物垃圾(剩菜剩饭、动物类废弃物、废弃食物等)和餐饮服务单位(餐馆、饭店、宾馆等餐饮企业以及单位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食物残渣、残液、废弃油脂等)。
2、可回收物
属于再生资源,指生活垃圾中未经污染、适宜回收循环利用的废物,主要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等五类,是现阶段生活垃圾分类的主要工作和影响垃圾减量的重要因素。
3、其他垃圾
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即现环卫体系主要收集和处理的垃圾。主要包括:纸巾、菜帮菜叶、保鲜膜(袋)、食品袋、包装袋、瓜皮果壳、烟头等。
4、有害垃圾
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必须单独收集、运输、存贮,由环保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进行特殊安全处理。主要包括:电池类:纽扣电池、充电电池(如手机电池)、铅酸电池、蓄电池等;含汞类:废荧光灯管、废节能灯、废水银温度计、废水银血压计、 荧光棒、水银体温计、水银血压计等;废药类:过期药品、药片、过期胶囊药品、药品包装等;油漆、废农药类、废油漆桶、染发剂壳、洗甲水、过期指甲油、消毒液、老鼠药、杀虫剂等。